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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酒店提高销售 九成酒产品要交“好处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3:46 龙虎网

  【龙虎网讯】新闻提示:进场费、好处费、赞助费、开瓶费、促销费……酒类产品想进入酒店,就得付出这些名目繁多的费用。昨天,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为了将产品打进酒店,90%的酒类产品销售商都要向酒店交纳数额不等的好处费。

  知名白酒两月付出150万元

  近日,我市工商部门接到知情者举报称,某知名品牌的白酒为打进酒店,采用了商业贿赂的手段。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品牌白酒的南京总代理、二级经销商及数家酒店进行了调查。

  调查发现,南京总代理从该品牌白酒厂家进货后,再以每瓶75元的价格销售给二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再销售给各大酒店。进了酒店后,这一品牌的白酒价格攀升到了每瓶98元。而该品牌白酒正常的市场价每瓶为78元,进了酒店身价便涨了整整20元。除去酒店的正常利润,消费者每消费一瓶白酒,就得多掏10多元。

  此外,该品牌白酒二级经销商的账本也有很多蹊跷之处:一些账务往来竟然是“平进平出”,即进货价为75元,销售价也是75元。那么,二级经销商的利润从何而来?

  面对调查,相关经销人员终于承认,即使是“平进平出”,经销商也能靠上级经销商的“返点”获得利润。而“返点”全部从账外支出。

  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品牌白酒南京总代理为将产品打入各大酒店并顺利销售,两个月时间就向各大酒店整整支出150多万元的各种费用,包括进场费、好处费和开瓶费等。这些账务支出有个典型特征就是“账外暗中”。随后,执法人员对相关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九成经销商有类似行为

  面对调查,一名经销人员称,他们向酒店支付好处费、开瓶费等,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如果不付这些费用,酒根本就进不了酒店,更无法保证完成销售指标。

  进场费、开瓶费究竟收多少?某品牌白酒经销人员告诉记者,开瓶费的标准相差不多,以中档白酒为例,每瓶酒的开瓶费大约在5—7元。中高档啤酒、红酒的开瓶费大约在1—3元。而进场费则依据酒店档次、规模及人气来确定。如果是中档酒店,每年的进场费一般在1000—4000元之间。如果是规模较大的高档酒店,白酒厂商每年则要付出数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进场费。

  除了进场费和开瓶费,酒店还动辄以促销费、好处费、赞助费等名义向经销商收取费用。为了扩大销售量,经销商不得不支付这些名目繁多、数量不等的费用。毕竟,占有终端才是占领市场,为了扩大市场份额,酒类产品的回扣风愈演愈烈。

  相关人士介绍,由于我市餐饮业发达,中高档酒店成为酒类产品消耗的一个巨大平台,也成了酒类产品的“必争之地”。为了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杀出,90%的酒类经销商采取商业贿赂的手段进行违规促销。

  执法人员:是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

  “羊毛出在羊身上”,销售商违规促销的成本最终都由消费者来埋单。与此同时,销售商的利润并未减少。记者了解到,我市某白酒经销商共代理4个品种白酒。每个品种只要完成100万元的销售额,就能拿到1%的返点。2004年,该经销商一个品种的白酒年销售额就达到了400万元,仅一个品种的返点该销售商就拿到了4万多元。

  进场费、开瓶费等的出现,也导致酒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行为屡禁不绝。酒店收了巨额进场费后,就得保证其销售数量,但同时也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执法人员分析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因此,这种“账外暗中”支付各种费用的促销手段,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规定,“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作者:秦中 刘媛媛 周爱明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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