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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皇室律师称长期骂妻子丑也属家庭暴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4:35 新民晚报

  家庭本是人生幸福的港湾,但家庭暴力却使吴女士生活在噩梦之中。几天前,她向记者求助,希望法院考虑到她的特殊情况,加速离婚诉讼的审理过程。正是因为和她有类似经历的人在国际上普遍存在,如何防止家庭暴力在今天上午10时开始的世界法律大会专题讨论中才成为热门话题。

  来自英国的皇室律师切丽·布昌分析了家庭暴力的新特点,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
究所的陈明侠教授则针对中国情况,剖析了中国在该方面法律存在的问题,并大力呼吁健全我国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规。

  家庭暴力包括精神暴力

  在英国,平均每20秒左右,就有1人在家中受到暴力侵犯;平均每周有两名妇女被其前夫或现在的配偶打死;每年家庭暴力案件的数量约占暴力犯罪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一。

  “这不是危言耸听,家庭暴力在英国的确十分严重,而且还出现了许多新形式,家庭暴力造成的伤害已经不仅仅是身体上的。”布昌女士的发言首先引起了大家的极大关注。

  而且,布昌女士提出,家庭暴力已经不仅仅是身体暴力,还包括精神暴力和经济暴力,尤其是不少女性因为家庭暴力几乎丧失了自信心。“比如,如果丈夫成天骂妻子丑,导致妻子精神受到严重损害,这也是一种家庭暴力。”

  现有法律存在3大缺陷

  说起中国的反家庭暴力,不过是近10年左右的事情,而真正提上法律日程,则在2001年,那年,新婚姻法修改后,首次将家庭暴力列入法律范围。法律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严重构成犯罪的,则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这并没有成为家庭暴力的“终结者”。陈明侠教授在此方面进行了多年的研究,她在肯定新婚姻法对反对家庭暴力作用的同时,也尖锐地指出,现有的法律还存在3方面不健全的地方:

  对家庭暴力的定义太狭窄。在有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中只是规定“家庭暴力”主要限制在“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造成“身体残害”的部分,忽略了其他精神暴力、经济控制、威胁恐吓等行为。

  法律的有关规定虽然规定了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在家庭暴力中的职责,但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

  尽管新婚姻法中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害,但由于家庭暴力隐私性的特点,受害人如果没有相应的司法程序保障,很难获得赔偿。

  专家已递交防治议案

  但值得吴女士高兴的是,对于家庭暴力的反对声浪越来越高、实质性内容越来越多。就在上月底,修改后的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加入了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再次给受家庭暴力者伸出援手。但吴女士表示,她希望有关的法律能更细化一些,及时一些。

  据记者了解,现在有关专家已经递交了建议制定中国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议案,从司法角度具体规定了对家庭暴力的民事、刑事干预措施。特派记者 宋宁华(本报北京今日上午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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