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施工三天内“见光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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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5: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记者蒋铮/实习生尹敏莉/通讯员穗建宣报道:无证施工要求三天内“见光死”!“7·21海珠城广场”事故是违章建设,“番禺塌墙”事故是违法建设……广州几乎100%的工程事故,都源于违章、违法建设。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广州“严控查处违法施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上获得的消息。
为从源头上消灭事故,从本月至年底,广州将严控无证违法施工。 据悉,有关部门在刚刚结束的全市2000工程“拉网”检查中,不少无证开工项目态度恶劣、拒绝整改,建委已对这些施工单位作出了吊销投标资格半年等严厉处罚。 近日,广州市还特别颁发了《广州市违法施工行为查处办法(试行)》,要求凡是未办施工许可证先行施工的行为,应在3日内曝光;立即停止该施工单位在市建筑市场投标,直至该违法工地完全停工;施工企业违法施工记录达到两次的,应暂停其在市建筑市场投标6至12个月;国土房管部门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等。 市城管委表示,在行动期间,除了违法单位,渎职主管部门也将受到严厉查处。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