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私拿学费买手机 多数读者认为商家应退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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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7:3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皓 实习生曾莉)《13岁少女私拿学费买手机》昨日见报后,武汉、荆州、黄冈等地上百名读者来电评说,其中70%的读者认为,手机店应该退货。 襄樊家长江胜发认为,见有小孩来买东西,商家应主动问明情况,毕竟1200元钱不是个小数目。现在知道小女孩挪用了学费,更应该退还。
汉口台北路的徐惠女士也是手机店老板,她认为应该退手机。“换位思考,如果你的小孩偷偷拿钱买东西,你会对商家怎么看呢?” 20%的读者认为责任主要在家长。老河口市的周女士说,家长应该带孩子去报名,不应将这么多的学费放在孩子身上,这样很不安全。当阳的刘女士则认为,现在孩子成熟得早,13岁的女孩不好判断是否成年,商家即使询问,孩子也不一定会说真话。 有读者建议,如协商不成,陈女士可诉诸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