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搭驰名商标便车“快克”卫生纸输官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7:53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9月6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黄叶华)“快克”是我省著名的药品商标,然而却被琼山一商家用在了卫生纸上。海口中院今天对这种搭便车的行为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1000元。 2004年12月,海南亚洲制药有限公司(下称亚洲制药)发现琼山金花快可卫生用品经销部(下称琼山金花)销售的“快克”牌卫生纸,其“快克”标识与他们已取得商标专用权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告注册的“快克”商标为商品商标,在核定的商品范围内,对该商标依法享有专用权。被告利用原告“快克”商标具有的信誉和广泛的知名度,在其生产、销售的卫生纸上使用“快克”作为其商品标识,构成了对原告“快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损害和不正当竞争,被告应对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天,海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被告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卫生纸上使用“快克”商标标识的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1000元。 作者:文刚 黄叶华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