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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局长庭长残害百姓 黄石头号“黑老大”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8:5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斌 梅军 通讯员陈群安 刘少军)一度得到公安分局副局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刑庭庭长的“一条龙”保护,黄石建市以来最大的黑社会团伙头目卫浩,昨日被依法执行枪决。

  35岁的卫浩系黄石市私营业主,曾因伤害他人被处劳教3年,但1年后即保外就医。其后,他笼络李国军等数十人称霸一方。该团伙持枪、刀具制造了多起血案,敲诈钱财7万余
元,致1人死亡,2人重伤,1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

  1990年9月18日,该团伙成员詹凡在鄂州监狱服刑时脱逃。1999年,詹又因聚众斗殴,被黄石市原石灰窑区(现西塞山区)公安分局抓获。卫浩等人宴请该分局副局长柯鸣,要求不要将詹凡交给鄂州处理。该案被移送至原石灰窑区检察院后,卫浩等人找到副检察长罗暹,先后送给罗暹2.2万元及一些高档烟酒。2000年1月28日,该案起诉至原石灰窑区法院,卫浩等人送给该法院刑庭庭长闫福兴1000元和一些高档烟酒,并多次宴请闫等人。闫福兴因此对詹凡从轻判刑,并于2001年3月裁定:对詹凡监外执行。事发后,柯鸣被判刑1年,罗暹被判刑2年、缓刑3年,闫福兴被判刑1年半、缓刑2年半。

  2003年11月22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卫浩、李国军被判处死刑,其余20余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有期徒刑。

  昨日,依照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命令,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卫浩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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