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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起行政事业单位“额外”津贴补贴停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0:40 生活报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市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15日起停止发放一切非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据了解,1日,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市属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以及由财政预算拨款或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其他事业单位,立即清理工资内容,对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项目之
外,自行出台的工资性津贴补贴和奖金项目,9月15日前必须取消。

  哈尔滨市为此成立多级领导小组,分级负责。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小组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明确的政策界限签署保留或取消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的初步意见,对资金来源不合法、巧立名目发放的津贴补贴一律取消,并予以纠正。各区、县市和市直主管部门汇总报表务必于15日前上报哈尔滨市清理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此次清理工资过程中发现的“小金库”资金全部上缴同级财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渠道;建立公开透明的津贴补贴发放制度;清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列入工资统一发放范围,实行国库统一支付,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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