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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女感情受骗又遭指责 购黑枪欲杀前情郎未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1:15 龙虎网

  【龙虎网讯】因一时冲动,年仅24岁的女孩周云莲竟买黑枪欲打死前情人。谁知刚在南京某宾馆落脚,便被得到情报的南京警方一举抓获。当警方从周云莲的卫生巾包装中搜出黑枪及三颗军用子弹时,周云莲泪如雨下。昨日下午,下关区检察院诉周云莲犯非法运输枪支罪一案在下关区法院公开审理。根据法庭调查,籍贯云南的周云莲自2000年来到四川省成都市打工。不久,在其打工的美容院,她与30多岁的南京籍男子周华(化名)相识,之后同居。

  据到庭旁听的周云莲的姐夫介绍,最初周华以帮助周云莲弟弟介绍工作为名来到周云莲家中,逐步取得周云莲的信任。周云莲浑然不知,自己的未婚夫其实早已是他人的丈夫。据周云莲供述,2005年1月,瞒不下去的周华和她摊牌,一次性补偿她3万元。投入全部感情的周云莲虽不情愿,但也只能接受。

  据周云莲辩护人在庭上介绍,分手后,周云莲经常接到周华妻子的短信息,内容充满憎恨及侮辱。忍无可忍的周云莲遂下决心报复。2005年5月2日,周云莲在成都市用15000元人民币购得仿64式手枪一把及三颗军用子弹。购枪的同时,周云莲短信通知周华:“我已购枪和子弹,拿到后就来南京和你算总账。杀杀杀杀!”

  不寒而栗的周华遂报警说明情况。南京警方根据线索及时将周云莲抓获。周云莲的辩护律师,南京衡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剑闽在庭审中提出,周云莲购枪、带枪来南京的目的很明确,即杀死周华。这一特定的个体目的与刑法中“非法运输枪支罪”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客体不符。庭审中,只要有说话的机会,周云莲均会提及自己买枪的目的是“要么同归于尽,如下不了手,我就自杀”。庭间周云莲不断失声痛哭。

  作者:陈亚鸣 洪唯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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