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城管发生冲突 警察丈夫出面协调遭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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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1:33 宁夏日报 | |||||||||
江苏常州勤业派出所民警王志民的妻子李玉芬在市区开了一家副食品店。8月31日晚,得知店门口摆的水果摊被城管收走后,李玉芬当即和丈夫一起开车去找城管。在城管办公室门口,李玉芬的警察丈夫与刚刚结束执法任务的城管人员发生了冲突…… “警察丈夫”自称遭打
4日上午,记者来到李玉芬的元通副食品店。王志民也在,他的右眉处敷着一块白色的纱布,右肩部、胳膊及背部有多处明显擦伤。李玉芬说,8月31日晚上10点10分左右,她接到店里值班店员的电话,说是店门口摆的一个水果鲜花摊被几十名城管收走了,而且连收据收条什么的都没有。放下电话,她便和丈夫开着一辆面包车去找天宁城管大队。刚到城管大队门口,就看到城管大队四五十人开着汽车摩托车回来了,首先下车的几个城管执法人员中的一个人高声喝到:“这是谁的车子停在门口?”刚说了几句,“一帮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猛推我的脸,另一批人扯着我丈夫不放。” 王志民说,他被城管执法人员拼命往院子里拉,“七八个人在我身上一阵拳打脚踢,我被打倒在地。” 李玉芬说,七八个城管执法人员打完后,王志民从地上爬起来,脸上衣服上都是鲜血,衣服也被撕破。她打110报警后,新丰街派出所接警处理,随后王志民所工作的派出所的一位负责人也赶到了新丰街派出所。 城管承认有身体接触 天宁城管大队曹大队长告诉记者,常州市从8月20日起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8月31日是整治行动的最后一天。“当晚的行动是由两个副大队长带队,我是后来才去的”。当执法队来到李玉芬开的元通副食品店时,看到该店的花篮、水果都摆在马路上,于是队员就上前拍照取证,并拿走了一些东西。“由于我们是大型的执法行动,来不及出具书面罚单。”曹大队长说,当执法结束,最前面两个骑摩托车的队员先回到大队门口的时候,看到一辆白色的面包车把大门给堵上了,两名队员就叫王志民把车开走,但他们不同意,队员就上前去推汽车。王志民脾气很大,先动手,一上来就作出掐脖子的动作。“于是我们一下子就上去了几个队员,后来可能是王志民自己腿脚发软,撞到了摩托车的挡风玻璃上,因此右眉毛处受伤”。曹队长说,“我们有纪律,没有打人,但是发生身体接触的事情会有的”。 警方表态将依法办理 一位办案民警说,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双方的争执已经结束,就先让王志民去医院看了伤情并治疗,“我们当时想对双方进行调解,但他们各执一词。”他还措辞谨慎地告诉记者,这是进行“治安事件调查处理”。另据警方一位人士透露,常州市公安部门对此的态度是“依法办理”。现代快报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