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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招生捞好处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2:53 今晚报

  本报讯 本市某高校招办主任因涉嫌贪污受贿罪日前被河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河西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管某,男,47岁,大本文化,捕前系本市某高校招生与就业办公室主任。据指控,2003年8月,管某在负责该院招生与录取等工作期间,利用单招扩招学生的职务之便,收取河南省学生郭某某缴纳的单招扩招费3万元。2004年3月,管某以其外甥的名义开设银行卡,用于
收取学生的单招扩招费等相关费用。同年6月,他持该卡在市友谊商厦花6.2万元购买了东芝牌等离子电视机1台,还偿还了欠同学吕某的债务。当月,管某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本校工作人员陈某的请托,录取了学生沈某,收受感谢费人民币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管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本单位公款共计9.2万元,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感谢费1万元,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日法庭上,管某在回答辩护人询问时称,学校有关规定明确指出,招生录取全过程均由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其中亦包括收费事宜。由于办公室无专门会计出纳人员,所以该项收费由作为办公室主任的管某存于为此专门开设的银行卡中。管某表示,学校对该做法知情,且一直未予阻止,此笔款项主要用于弥补学校经费不足的开支。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管某用单招扩招费买电视一节,管某则辩称,由于当时现金带得不够,所以临时拿出了该专用卡,打算用后再补上。

  截至发稿时,法庭仍在进行事实调查。 (孙启明 邢泉 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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