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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父反手刺死孽子 百名居民请求从轻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8:4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9月7日消息(记者刘湛实习生赵映)一起故意伤害案日前由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移送市检察院一分院审查起诉。被告是一个叫胡洪友的七旬老人——两个月前,他亲手杀死了自己原本最疼爱的幺儿。

  老父失手杀子

  70岁的胡洪友是南岸粮食系统退休工人。今年6月29日下午1时许,他的幺儿胡朝辉来到父亲住处,要求胡洪友马上拿两万块钱出来,要么无条件把房屋产权过户给他.胡洪友不同意

  35岁的幺儿把东西砸得咚咚作响。邻居报警,民警、物管、居委会干部赶来,要求胡朝辉离开。因是“家务事”,一番劝解后调解人员离去。胡朝辉越发嚣张,一把将老父推倒在床,双手紧卡脖子。老父拼命挣扎,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挣扎中,老父摸到了用来削水果的弹簧刀,猛抽出来向幺儿捅去。幺儿松手,老父想跑,幺儿捂着肚子,飞起一脚把他踢翻在地。邻居闻讯再次赶来,急忙打120。幺儿胡朝辉在送医院抢救中死亡,法医鉴定死因是左肺及心脏被刺破。

  “赡养”孽子十载

  “我最疼爱他,不知道他咋会这样。这十年实际上是我在‘赡养’他。”说这话时,作为父亲的胡洪友眼神十分复杂。儿子从小十分刁顽,但老胡并不十分在意,“那时想小孩嘛,以后会改好。”而初中毕业后,他不时开口向父亲要钱。1996年胡朝辉下岗后没了收入,开口要的钱更多。一旦没有满足,他便开始骂骂咧咧。老伴过世后,他让儿子住崇文路,尽管这样,胡朝辉仍经常找父亲“收债”。记者看到黄桷垭派出所2002年2月29日、2003年10月18日的报警记录上,都有胡朝辉对父亲“不拿钱就要命”的记录。

  居民请求轻处

  2002年,胡洪友用省吃俭用的1万元买下崇文路那套房子的产权。去年由于该地段改造,胡洪友“像哄老人一样”把幺儿哄到老厂一起住。住了不到40天,儿子就不准父亲进屋。无奈之下,他只有在老厂另租房子暂住,直到今年6月还建房修好。就在这一年里,幺儿把老厂家里的彩电、冰箱和所有值钱点的家什都卖了,所得钱财用来和“兄弟伙”胡吃海喝。

  眼看崇文路的房子修好,幺儿打起卖掉老厂房子的主意,由于被父亲拒绝,他竟然在打出卖房启事的同时,四处张贴毛笔书写的“胡洪友拿命来”、“卖屋葬(胡洪友)”的标语!

  在折磨老父亲的同时,胡朝辉也没让邻居清静:去年的一天,一邻居收水电费得罪了他,他半夜醉酒后将人家木门踢出个大窟窿。邻居两口子既恨又怕,一人一边守在门口,直到第二天一大早去买防盗门装上。

  据悉,胡洪友被刑事拘留后,老厂百多居民自发签名,认为胡朝辉自作孽、不该活,请求有关部门对胡洪友从轻处理。而胡洪友的辩护人同时认为胡洪友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声称将为他做无罪辩护.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陈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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