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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两女同“嫁”一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20:44 扬子晚报

  本报讯仪征一的哥在5个月的时间内,竟接连和本村两名女子领取结婚证,成为夫妻,两名女子同时与这名男子生活了一年竟然浑然不知!真相暴露后,两位“妻子”羞愤之下,一起将花心“老公”告上法庭。

  “花心”男子名叫刘景生,家住仪征市陈集镇刘云村,以开出租为生。2004年1月15日,刘景生经他人介绍,与本村女子刘玲以夫妻名义同居。之后,刘又暗自与同村妇女、但在
外地工作的陈可萍交往,两人感情发展迅速。2004年12月17日,刘景生与陈可萍领取了结婚证。因陈可萍长期在浙江义乌上班,偶尔回来也只是到刘在扬州等地的租住屋内生活,对他与刘玲同居的情况一无所知。今年5月19日,刘景生经不住一再“催促”,与同居了一年多的刘玲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

  但刘景生、刘玲和陈可萍毕竟是同村人,两位“妻子”知道真相后,羞愤难当,今年6月,陈可萍申请法院撤销刘景生与刘玲的婚姻;刘玲也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刘景生重婚的刑事责任。今年7月18日,仪征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并于当日将被告人刘景生抓获。前天,刘景生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因刘景生与陈可萍领证在先,他与刘玲的非法婚姻关系被解除。

  一个人怎么能领取两份结婚证?婚姻登记部门的同志告诉记者,新婚姻法规实施后,由于登记领证仅需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不需要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的婚姻关系证明,强调了“人性化”,却极易被重婚者“钻空子”;婚姻登记没联网,也是造成管理“漏洞”的原因,即使我省婚姻登记3年内联网,但也只能对省内的重婚行为进行“把关”。(郭林陈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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