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代理案件未出庭 两律师被判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7:50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烟台讯代理律师在案件开庭审理时不出庭,案件结束后向法院起诉索要代理费。记者日前从牟平法院获悉,该案件经法庭审理,依法判决两名律师败诉。

  去年8月底,牟平区曲女士因离婚纠纷找到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双方签订了一份委托代理协议书。协议约定代理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负责案件的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和撤诉代理。协议签订后,该律师事务所指派两名律师赵某
和李某为曲女士代理。后来,法院对曲女士与其丈夫离婚纠纷一案进行开庭审理时,两位代理律师因在外地出差未出庭。最后,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曲女士分得了部分财产。案件结束后,两位代理律师要求曲女士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代理费,遭到曲女士的拒绝。于是,两位代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曲女士按照协议书的内容支付代理费。

  经审理,法院根据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认定两名代理律师没有按代理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是一种违约行为。最终,法院判定两名代理律师败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