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摩托车“寿命”十三年 王先生“怒气”有人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0:50 宁夏日报

  本报讯不久前,银川市民王先生骑着自己心爱的“本田”二轮摩托车,兴致勃勃来到银川车管所。像往年一样,王先生交纳了第三责任保险,并通过了车辆检测,当王先生来到车辆年检办理窗口时,让他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民警告知王先生,因他的本田摩托车是1987年注册登记的,已超过公安部规定的摩托车登记日期达到13年后将强制报废。

  忙碌了一天的王先生此时想不出个究竟,一是自己的摩托车去年还参加过年检年审,
这好端端才行驶了3万多公里的“进口”摩托车,今年一下子要“强制”报废了,二是他交纳了今年的保险费和车检费用,这样不是“白交”了吗?十分懊恼的王先生,一脸不愉快地找到了车管所长侯晓亮。听完王先生的陈述后,侯所长细心地向他讲解车辆管理规定。按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四部委文件规定,轻便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延期报废年限为3年。在延期报废年限中,摩托车每年需要参加两次车检。注册登记行驶满13年后公安车管机关不再对其审验,予以强制报废。对达到报废年限后继续行驶的摩托车将视为违法。侯晓亮所长还介绍说,因车管所微机今年已使用了全国统一程序系统,凡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会被自动“锁定”。同时,侯晓亮所长介绍说,车管所在业务大厅中挂有醒目的公示栏,对车辆管理各项业务规定都进行了公布,希望前来办事的群众在办理业务前认真了解办事程序和各项规定,对于不清楚的问题还可以向业务大厅中设置的导办咨询台民警进行咨询,以避免来回跑腿的麻烦。在侯所长的协调下,王先生领回了所交的费用,办理了摩托车报废手续。(刘军)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