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獭兔骗了76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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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09:59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王欢)昨日,沈阳盛麒元兔业发展有限公司利用獭兔,集资诈骗7600万元一案,在沈阳中院再次开庭审理。 “我对不起投资户,我愿承担一切惩罚……”该公司董事长、第一被告人姜健(女)当庭哭诉。
但面对她的忏悔,受害者们纷纷痛斥:“少来这套,你这个骗子……还我们血汗钱……”指控:利用獭兔非法集资7600万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4年期间,姜健等9人同袁金刚、戈庆民(另案处理)等人,以沈阳盛麒元兔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以代养獭兔为名,以高达30%~50%的回报率为诱饵,向社会非法集资,总额共计人民币7600余万元。 今年1月19日,检察机关以集资诈骗罪对姜健等9人提起公诉。辩护:我们自己也是受害者 4月21日,沈阳中院开庭审理这起集资诈骗案。 姜健供述:该公司成立时只有300只兔子,由代养獭兔演变成集资,目的只是想利用别人的钱来发展自己的企业,等规模做大了再返款。但由于没盈利,窟窿越来越大。 昨日再次开庭仍有近百名受害者(投资户)旁听。 姜健当庭流泪忏悔:“我感到惭愧和悲哀,这一切都是因我不懂法造成的。我对不起投资户,我愿承担一切,枪毙我都行……” 哽咽一会儿,她继续说:“我感谢办案单位及时制止了我的违法行为,但我的本意并不是要欺骗大伙儿,我并没有拿钱挥霍,其实我也是受害者。我给大伙儿鞠躬谢罪了!”说完,她向受害者们深深一鞠躬。 其他8名被告人在辩护时,均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投了钱没有获得回报。同时还表示,他们的行为不属于“集资诈骗”而应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新闻链接 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今年6月,沈阳市政府下发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抵制非法集资和防范投资风险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实行风险自担原则。 参与者之痛 老头子被活活气死 休庭后,受害者站在法庭门口不肯离开。 68岁的李大娘拉着记者的手流着泪说:“我老头子就是因为这事儿没的啊……我和他的‘棺材本钱’让我全投里了,哪承想是非法的啊!老头子一气之下犯了心脏病……不要我走啦……” “我把给儿子攒的大学学费也投进去了。”郭女士叹着气说。 记者:挣钱的方式很多,为何要选择这个? 郭女士:我下岗很久了,听说养獭兔挺容易,而且“利息”50%%,就等于捡钱啊! 记者:没有想过“天上不会掉馅饼”? 郭女士叹着气,没有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