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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巷街道首推民工工资: 年薪改月薪企业违约,街道工会可代员工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0:14 江南晚报

  本报讯昨日,黄巷街道杨木桥社区召开职代会,该社区8个企业代表与企业工会及街道工会签订了《企业工资集体协议》。据了解,自今年5月无锡全市推行工资协商制度以来,一些中小型企业已开始执行协议,民工的劳动权益将有更多保障。

  黄巷街道辖区内的企业中大部分为民营企业,还有一些小型个私企业。以往,企业对民工每月只发放三四百元的生活费,到年终作为“分红”才发齐所有薪水。个别企业还存在
拖欠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没有合同、没有“三金”等违反《劳动法》的情况。而一些保安、门卫等岗位的员工,平均每月工资只有四五百元左右,低于全市最底工资线。

  由于都是老板一口决定工资发放,员工基本没有说话权,有的员工明知权益受损也无奈放弃劳动仲裁。

  去年,该街道工会曾在几个企业作试点,企业代表与企业工会组织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协议中按照《劳动法》对员工最低工资、加班收入、“三金”缴纳等规定作了详细说明。协议签订后,由工会和行政部门对企业法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一年下来,没出现一例违约行为。

  今年,街道工会先协助一些中小企业员工成立了工会组织,然后再将工资协商列入了各社区的考核工作。在经过几轮协商后,不少原本对协议抵触的企业代表最终赞成在协议上签字。街道工会任主席表示,有了这张协议,民工的工资由原来的年终发放薪水改为每月按时按质发放,且每个员工工资数额必须公开。员工一旦发现企业未按协议执行,可向工会提出申诉,而工会甚至能代表员工起诉企业违约。(晓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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