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见义勇为 成都有望重奖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3:42 新华网

  成都申报四川首个“见义勇为基金会”首批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将获万元重奖

  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综治委日前已经向省政法委递交了“关于成立成都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申请,如果得到省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成都市综治委下一步将向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递交申请表。省民政厅一旦批准,“成都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正式成立。据悉,这将成为我省首家见义勇为基金会。

  按照民政部有关规定,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须达到400万元才能批准成立。成都市早些年就着手筹备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由于原始基金未到位,成立时间一直延后。今年财政拨款达到后,基金会(筹委会)的资金总额就将达到400万元。

  据悉,成都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批准成立后,将提高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标准。今年,成都市将首次对近两年涌现出来的“十大见义勇为英雄”进行奖励,每人奖金估计上万元。今后,成都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标准将逐渐向北京、上海等城市靠近,即奖励金额每人5万元左右。(记者杜成实习生王伟)

  医院拒收英雄要挨罚

  昨日下午,记者就成都市申报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有关情况,采访了成都市综治委专门负责见义勇为工作的主任科员廖睿。

  记者:见义勇为者可获得什么优惠政策和特殊照顾?

  廖睿:见义勇为者可享受如下特殊照顾:符合就业条件的,享受优先就业待遇;本人或其子女符合征兵条件且自愿的,优先推荐应征入伍;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条件的,优先录用;属农村户口且本人自愿的,可安排转为当地城镇户口;在校学生可享受本校最高奖学金。

  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救治费用,由公安机关责令致害人及其监护人及时支付;无致害人或致害人及其监护人无力承担的,由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暂付;工作单位无力暂付或者无工作单位的,从见义勇为保护奖励基金中暂付;紧急情况下,由医疗机构垫付。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推诿、拖延或拒绝抢救见义勇为负伤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记者:见义勇为者负伤、致残后待遇如何?

  廖睿:公民因见义勇为负伤而误工的,所在单位应按工伤对待,其负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应与在职职工相同。职工因见义勇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所在单位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若待遇低于原工资标准的,按原工资标准执行。确实无法安排工作的,可离岗退养,其待遇享受因工致残同类人员的待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