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购房一定面积可迁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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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5:3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大洋网-广州日报讯(记者王洪伟 通讯员何少文)广东户籍管理制度有望出现重大改革。记者昨天从省政协获悉,按照省公安厅最近答复部分省政协委员提案的说明,最近省公安厅正在积极争取重新启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统一全省购买商品房和自建合法住宅入户的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凡在我省范围内购买商品房或自建合法住宅达一定面积的,可同时迁入户口;申请入户的商品房和自建住宅,必须是合法报批兴建的成套住宅楼,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或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一套商品房只允许房产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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