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新幼儿园凶杀案罪犯付贺功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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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6:24 北京晚报 | |||||||||
![]() ![]() 审判现场(千龙新闻网供图) 今天上午,震惊京城的北新幼儿园教师、幼童被杀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定被告人付贺功被控的17起罪行全部成立,身负4起命案的付贺功共杀害5人。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付贺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付贺功在判决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上诉,但他没有任何悔罪的表现。
庭审现场 听罢判决毫无悔意 开庭前半个多小时,被付贺功杀害的女教师、5岁幼童和另外一起案件中被害的看门老人的家属今天都来到了法庭,坐在旁听席上一言不发。据了解,他们之前都曾提出过附带民事赔偿,但考虑到付贺功根本没有赔偿能力,又在开庭前撤诉,但要求旁听全部庭审过程。 9时50分,付贺功被带进法庭,整个法庭回荡着付贺功拖沓的脚步声。仍然是一副让人觉得凶狠冷酷的络腮胡子,仍然是敞开披在身上的马甲,付贺功表情显得十分平静,始终保持着默然的神情,眼睛半睁半闭,只是不时地朝左右瞟几眼。听着法官宣读判决书时,付贺功面无表情,好像是在听着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故事。甚至在听到自己被判处死刑后,付贺功仍然是面无表情,站得笔直一动不动。 “我不上诉。”付贺功仍然站得很直,宣判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眼睛瞟着提问的记者,脸上挂着一丝难以捉摸的笑意。付贺功的声音十分清晰,“判的不重,正好。我杀人没为什么,没目的。”当问到他为什么会对一个年仅5岁的孩子下如此毒手时,付贺功皱着眉头,目光凶狠而不耐烦,“杀都杀了,还有什么下不了手的!”付贺功说,他对自己所做的一切不后悔,也没感觉有什么对不起自己家人和受害者亲属的地方,“如果还能再活一个31岁,我还是这么过。” 案情回放 北新幼儿园杀人抢劫 31岁的本市无业人员付贺功1992年12月因盗窃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1996年6月因盗窃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2001年释放。从2002年起,付贺功在密云连续实施了两起残忍的故意杀人案,常年在东城、西城两个城区,靠抢劫、盗窃谋生,直至北新幼儿园命案后被捕获。 法院判决认定了去年10月21日北新幼儿园命案的全部事实,当日凌晨2时许,付贺功窜至本市东城区北新幼儿园内行窃时,被44岁的值班女教师发现,付贺功用灭火器猛砸女教师的头部、面部数下,致女教师昏迷又将其强奸,随后用棉被盖住女教师的面部,致女教师颅脑损伤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因寄宿在幼儿园的一名5岁幼童被惊醒,付贺功又持灭火器砸死了幼童。付贺功抢得幼儿园的DVD机1台,VCD机2台、自行车1辆及人民币100余元,所抢财物共计价值570余元。大部分赃物被付贺功变卖,赃款均被挥霍。(邱伟 王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