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赖帐不还 老岳母法庭追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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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20:59 四川新闻网 | |||||||||
(锦法 本网记者 苏俊) 女婿李某与女儿离婚,身为岳母的王某记起女婿在9年前曾向自己借了1万元钱至今尚未归还,在多次向其讨要都遭到前女婿抵赖后,王某一怒之下将李某告上法庭。 1996年,女婿李某向王某借了一万元。由于当时李某是自己的女婿,王某也没有向李某开口要其归还。王某在法庭上说,李某后来同自己的女儿离婚了,于是她多次找到李某
王某说,念及李某曾是自己女婿,她准备要王某只还5000元。另外5000元就算了,顺便做个人情。在这种情况下,李某于2004年7月3日向王某出具了一张“欠条”作为借款凭证,并约定2004年12月31日前暂还1000元,余款后付。但时至今日,李某分文未付。每次当王某找其归还时,李某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归还。身为老岳母的王某一怒之下,拿着借条直奔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李某归还借条上的5000元钱。 “借款不是事实,借条是她逼我写的。”法庭上李某声称自己从来都没有向王某借过款。李某辩称,王某是位老太太,根据常理他向王某借款10000元,王某不可能只要求李某归还5000元。对于借条的事情,李某则说自己是在王某胁迫下出具的,因为当时他与王某之女离婚后,王某及其女儿不停找到他闹事,他为了息事宁人,才给其出具欠条。 对于那张内容为“今欠王某人民币伍千元整,定于2004年12月31日前暂还壹仟元,余款后付”的借条,在庭审中李某认可该欠条是其亲自书写。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定李某还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