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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改革医疗机构审批办法取消各区医疗机构数量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6:0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余海蓉实习生杨桥通讯员张木秀)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在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审批制度改革,适度放开医疗市场,将根据医疗市场需求审批医疗机构,而不再有总量的限制,打疏结合,从根本上净化医疗市场。

  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医疗机构审批制度改革的步伐加大,日前市卫生局出台多项措施适度放开医疗市场。据了解,在医疗机构数量上,市卫生局取消对各个区医疗
机构数量的限制,各区根据医疗市场需求的情况,综合考虑实际需要的医疗机构数量。各区受理新增医疗机构有两种形式,一是民营医疗机构,二是社区健康服务机构。

  作者:记者余海蓉实习生杨桥通讯员张木秀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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