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推销员”谎称买4箱酱油可送一台冰箱店主一气买下可用7年的酱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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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7:5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9月9日讯(记者 李传智郑全策)家住海口市青年路的纪先生向记者反映,9月2日,一“推销员”承诺卖给他4箱酱油就送他一台冰箱,没想到对方拿到钱后就再也不露面了。 9月2日下午,一辆银灰色、车牌号为粤AZ3X58的小面包车驶到纪先生的小吃店门口。车上下来一个身材矮小的男青年,自称姓陈,是某酱油的推销员。陈某对纪先生说,他有四
两天后,纪先生苦等的冰箱依然没有送来。9月5日下午,纪先生给陈某打电话询问冰箱什么时候送来。陈某问纪先生是哪里的,纪先生回答是海南的。陈某于是说自己现在在广东徐闻不能送来。没过几分钟,纪先生再次打电话给陈某的时候,假称自己是广东徐闻的,陈某却说自己在海南便挂了电话。 9月7日上午,记者拨打陈某留下的两个手机电话号码,其中一个被对方设置了呼入限制,另一个则是关机。记者随后又按照酱油商标上的电话号码与生产厂家联系,却发现上面的两个电话,一个是空号,一个没人接听。纪先生后悔地说,陈某真的失踪了。 纪先生看着买了的4箱酱油不禁发愁,一瓶酱油1.6升,用完一瓶需两个月,那么4箱酱油可以用上近7年的时间。可是,酱油的商标说明,保质期才18个月,生产日期是2005年8月。这样看来,保质期内,纪先生一箱酱油都无法用完。 纪先生告诉记者,当初要不是因为想要陈某免费送的冰箱,也绝不会上当。目前,纪先生仍然继续在想方设法跟陈某联系。他希望本报提醒广大市民提防这种虚假的促销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认为,只要能够找到骗子,他的这种欺骗行为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罚。 作者:李传智 郑全策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