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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可申请经济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1:57 温州都市报

  《温州市鹿城区残疾人社会保障经济补助暂行办法》本月起实施残疾人可申请经济补助2005年09月10日

  记者昨天从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获悉,《温州市鹿城区残疾人社会保障经济补助暂行办法》本月起实施,该办法对残疾人的生活保障补助标准、教育经济补助标准、医疗康复经济补助标准、培训和就业经济补助标准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

  该办法规定:户籍在鹿城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在生活、教育、康复、就业等方面有特殊困难需要经济补助的残疾人;前项残疾人家庭成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包括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没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但户籍在鹿城区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需特殊照顾的残疾人均可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济补助申请。毛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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