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税务“通牒”车辆使用税:十万车辆拖欠税款 逾期欠税五倍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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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11:50 金鹰网 | |||||||||
金鹰网讯(记者:刘丹、谭远)有车一族们得注意了,在9月30日前赶紧为您的爱车交纳车辆使用税,否则不仅要加收滞纳金,还将被罚缴五倍的罚金。而根据税务部门的登记显示,有三成车辆拖欠税款。 在长沙火车站附近的家润多超市前,税务工作人员通过查询电脑资料上的交费记录发现,停车场内近百台小车当中,竟然90%以上没有缴纳车船使用税。
目前长沙市的机动车船总计近30万台,今年欠缴使用税的车船至少在10万辆以上。为此,税务部门发布了限期缴纳车船使用税的通告,要求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在9月30日之前缴纳拖欠的税款。 对于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每年4月15日之前,一次性缴纳全年的车船使用税。新增车船则必须在拿到行驶证一个月内,交纳车船使用税。如果在10月1日前仍未缴纳该项税款,将加收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处以五倍的罚款。编辑:曾祥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