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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延办证 被处万元高额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0: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近日,瓯海区新桥街道某炸鸡店的业主陈某经过3个多月的时间,虽最终办妥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因超过时限被市行政执法局新桥中队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后悔不已。

  今年4月14日,新桥中队执法队员发现新桥国鼎路陈某经营的炸鸡店没有“环评”手续就擅自开张营业,于是责令其在一月内补办相关手续。但到了7月底,陈某依然不能出示“环评”手续。

  据了解,陈某的确已经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手续,但由于他在办理过程中自己无故拖延,并几次都没能提供齐全有关材料,以致本早可办妥的手续直到8月份才办完。周瞭 李艳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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