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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模仿黑社会挟持少女卖淫 事先对其进行轮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6: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一群15岁到19岁的男孩竟模仿香港电影中的黑社会做派,先后挟持三名同龄少女。尤其荒唐的是,他们竟合谋将少女弄出去做“小姐”来给他们赚钱,并按照电视上学来的“规矩”,由“大哥”先对少女强奸,而后手下的“兄弟”实施轮奸行为!昨日,记者从邛崃法院得知这起罕见恶性的少年性侵害案件,参与的男孩均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少女屋顶大喊救命

  今年4月1日下午4时许,崇州市白头镇一间出租房房顶上冒出一个少女,其衣服凌乱、披头散发,大声向路人呼救。目击者立即拨打110报警。获救后,这个名叫杨雅的18岁少女哭诉了自己在过去4天遭遇的悲惨经历:

  3月29日,一名叫徐琳的女孩约她去邛崃耍,她答应了。当日下午,徐林的男朋友何科驾驶一辆奥拓车,载着殷可、方亮、姚海明到邛崃。晚上8时许,与杨雅一同逛街的徐琳以上厕所为由溜了,何科四人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将她强行拖上车,当晚挟持到大邑县安仁镇。

  30日凌晨,几人胁迫杨雅去洗头房陪客人,杨雅誓死不从,几人随后将她交给了何科联系来的男子李士昌,李毒打并对她实施了强奸。随后几天,几人分别对杨雅毒打并强奸。饱受摧残的杨雅趁几人不备爬上房顶呼救,终于逃出了魔爪。

  警方对何科等进行突审,几人中还有仍在读高中和初中,他们经不住审讯,很快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而在这之前,几人刻意模仿香港电影中的情节,用同样的手法,要挟2名少女做“小姐”并实施了性侵害。

  几人中最高获刑15年

  何科被公安机关批捕后,移送到邛崃法院接受审判。近日,邛崃法院对何科等7人作出判决,何科等犯强奸罪、抢劫罪等,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到3年不等的刑罚。审判长邱法官说,判决结果考虑了年龄小、认罪态度好等因素,但仍属“严厉判决”。

  邛崃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告诉记者,这群稚气未脱的少年开始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属严重犯罪,开庭时,方亮曾说:“我们只是闲着没事,玩玩而已。”而何科甚至主动坦白其他男孩都得听他的,主意都是他想出的,并以自己是“老大”为荣。当检察员控告他们已严重触犯法律时,何科等人才害怕起来,让法官开恩放他们回去继续读书。(因涉及隐私,文中少年及被害人均为化名)(记者李逢春 实习生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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