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偷窃不如意等着劫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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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8:32 南京晨报 | |||||||||
近期两起特殊的“盗窃案”引起了检方的关注,因为盗窃者使用了暴力,结果使自己的罪行演变成抢劫罪,被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没偷到值钱东西遂抢劫主人 马宁、张政、刘文学均在20岁上下,分别来自陕西省、泗洪县和安徽省。5月28日凌晨,他们路过鼓楼隧道时,发现两名小姐路过,他们尾随她们到了位于中央路某居民楼四楼的住处,并观察了逃走路线。第二天,他们买了两把西瓜刀。当晚,三人从小姐住处厨房窗户钻了进去。令他们失望的是,屋里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三人商量,等小姐回来再说。到了凌晨三
这两起案件原先都是入室盗窃,皆因动用了暴力而转化为抢劫罪。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以抢劫罪论处。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适用于前提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即只有具有这三种犯罪行为之一的;使用暴力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适用的条件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由于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犯罪的性质发生转化,原来实施的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应当以抢劫罪论处。如果碰见入室盗窃的歹徒,一定要冷静,因为歹徒内心更加紧张,一味地忍让,只会让歹徒更加狂妄。只要你敢于反抗,对方就会心虚的,那位女青年的表现也证明了这一点。当然,必要的时候,最好采取一些相应的策略,切实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作者:李国田 朱晓燕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