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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拿“百鸟之王”换学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0:05 温州都市报
  他家养了一只美丽孔雀,无奈想转让给他人――欲拿“百鸟之王”换学费2005年09月12日
欲拿“百鸟之王”换学费(图)
  记者上周接到这么一个热线电话,对方说要把养了多年的一只孔雀转让给他人。于是就有了这一次采访———

  9月9日上午,永嘉县瓯北镇珠岙村山脚。记者推开一间竹篱笆棚虚掩的门,棚内一只美丽的“百鸟之王”孔雀见来了生人,慌乱地四处游走,最后害羞地躲到了角落里。

  孔雀的主人是在永嘉务工的江苏连云港人赵振州夫妇。孔雀今年三岁多了(相当于人类20多岁)。

  这是一只雄性孔雀,它头顶凤冠,全身羽毛绚丽无比,尾部覆羽最长处达1.5米,真是光彩照人。

  母鸡孵出美丽孔雀

  赵振州夫妻俩来温州务工已经10多年了。几年前,夫妻俩一起到珠岙村替人养鸡,是一对养鸡能手。今年初,赵振州得知江苏老家一个养鸡的邻居,用母鸡孵出了3只孔雀,养了两年多,想卖掉。赵振州打听到珠岙村附近有一个邻居想买一只,就趁回家过年时,花钱买下了这只孔雀。

  “运这只孔雀来温州可真费了不少劲!”赵振州把孔雀装进一只空的冰箱包装纸箱,坐车时,孔雀独占三个位置,不料辛辛苦苦运到温州后,那户邻居突然变卦不想买了。正好养殖场的老板有一处养鸡场暂时空置着,就让赵振州先把孔雀养在里面,夫妻俩就住在养鸡场旁边的一间小房子里,这样每天都可以照料孔雀。

  与鸡共舞和谐共处

  “它刚来的时候,连水也不喝,有些水土不服!”在相处的日子里,赵振州的妻子徐女士成了孔雀的“私人护理”,“没养过孔雀,也不知道该怎么养,就只好把它当鸡一样养着。”不过孔雀很通人性,没过几天,它开始喝水,吃鸡饲料,还吃米饭、馒头、肉类、青菜。赵振州怕孔雀孤单,特地养了几只母鸡和它做伴。

  上个月,做伴的母鸡都长大了,赵振州要把鸡拿去卖,可徐女士怎么也要留下一只母鸡,说是给孔雀做伴。“它们在一起的时候还经常争东西吃呢,甚至偶尔也会交颈嬉戏。”

  生活所迫期待转让

  这几天,赵振州碰到件烦心事:家里两个孩子上学急需用钱,但夫妻俩收入微薄,想来想去,赵振州只好决定把这只孔雀卖了。再说这只孔雀已经进入性成熟期,也应该给它找个伴了。

  “养了这么久,对它也有感情了……希望将来的主人对它好一点。”徐女士眼中满是不舍之情。

  市林业局林政资源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一般的孔雀属于省重点保护动物。可以进行家庭饲养,但应经过有关部门审批,还应该考虑是否有适宜的场所和必需的设施,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报记者蔡伊伊 周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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