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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商品房不能享受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1:38 兰州新闻网

  日前,城关区旧大路298号102室的张云琴女士打通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出于生活所迫,她多次到皋兰路街道办事处詹家拐子社区申请低保,但都被社区工作人员以住着商品房不能申请低保为由拒之门外。对此,她很不理解———“住商品房不能享受低保?”

  本报讯9月9日上午,家住城关区旧大路天源小区298号102室的张云琴打通本报热线反映,她今年36岁,10岁的女儿上小学5年级,儿子只有4岁。2003年6月丈夫因突发疾病去世,
生活陷入了困境。在邻居的指点下,她找到了詹家拐子社区,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要求申请低保,被工作人员以住着商品房不能享受低保为由拒之门外。之后,她又向皋兰路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被以同样的理由拒绝。

  记者赶到张云琴家。据了解,张云琴从定西市来兰州已十多年了,丈夫生前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收入不是很高。两人省吃俭用,于2002年7月在旧大路天源小区按揭了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每月的按揭款是873元。一年后,丈夫就因突发心肌梗塞去世了。

  张云琴说,由于她文化水平很低,没法继续丈夫生前的工作,家里也就没了收入,按揭款只得由弟弟来交。去年上半年,弟弟筹钱为患食道癌的母亲治病,她的住房按揭款也就暂缓交纳了。为此,银行上门封了她家的门。后来,她求助于亲戚朋友,才交清了拖欠的按揭款。现在,她还拖欠着3个月的住房按揭款和两年的暖气费及物业费。她说,自己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说什么也不能再让孩子们走同一条路。

  记者跑腿:当日上午,记者来到张云琴所在小区的物业甘肃天源物业管理中心,经证实,张云琴目前的确拖欠着两年的暖气费和物业费等达三千余元。

  之后,记者到詹家拐子社区了解情况时,办公室工作人员以社区主任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并说这事只有主任说了算。而在皋兰路街道办事处,负责低保申请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件事她们知道,根据《兰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中第六条的有关规定,张云琴属于购买了商品房者,所以不在享受低保范围之例。

  随后,在兰州市民政局低保处,有关负责人在听了记者的陈述后认为,就张云琴的家庭实际情况来看,所在社区应灵活掌握,从实际情况出发,可以考虑为其申请低保。

  作者:晚报记者滕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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