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3学生溺死水塘 学校在事发前曾提醒注意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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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07:54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扶绥讯(记者谢奎)新学期开学近两周了,但在扶绥县山圩镇农场学校五年级就读的王芳婷同学身边少了3名小伙伴。这3人均是9月3日到农场附近的水塘游泳时溺死的。 王芳婷反映,9月3日下午,她和同校的雷玉婷、农丽红和隆庭富、隆海姐弟共5人,相约到学校对面的苏大山附近游玩。农丽红父母在附近承包了几亩剑麻。剑麻地中间,有一
岂料,几个小孩等家长走远后,再次折了回来。“下水后,她们见隆海是男孩,让他一个人留在浅水区,其他人就游向深水。”王芳婷说,她不会游泳,就站在岸边观看。 刚游不久,已游至深水区的农丽红和隆庭富两人先后呼喊救命,并很快就沉到水里。雷玉婷想去帮助,却可能被人扯了脚,也急剧下沉。王芳婷见状,急忙和隆海跑去向农丽红的父母报告,但当家长们赶到现场时,农丽红、隆庭富、雷玉婷已沉到2米多深的水底里。 9月8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水塘长50多米,最宽处有20多米。 水塘四周均设有警示牌,上面写着“水深危险”等字样,落款处为“山圩盘龙砖厂”,牌子显得很新,“这是砖厂在7日上午才设立的。”一位家长说。据家长们反映,砖厂在1992年就已到此取泥,他们不明白,在这么长的时间内,为何砖厂不在水塘边设立警示牌?山圩盘龙砖厂一位姓李的负责人向记者证实,出事水塘是该厂在1992年至今取泥的地点。事发后,该厂在9月7日设立了警示牌。记者问砖厂该对此负何责任时,李女士说,主要责任不在砖厂,因为几个小孩年龄均在10岁以上,小孩自身应负一定责任。 “事发后,我们立即派人去现场抢救,并向广西区农垦局汇报。”山圩农场的马书记说,4日上午,广西区农垦局领导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该农场也专门在农场学校召开全体师生安全会议,对家长和学生作警示。学校何校长也告诉记者,该校曾在9月2日开会提醒过全体学生注意安全,不想事故在9月3日还是发生了。他认为,家长对此也有监管的责任。 记者还了解到,就在山圩农场发生3名小孩同时被溺死事件的第二天,在相邻的汪榜村又有两名男孩也被水溺死。 作者:谢奎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