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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中老年男子强奸13岁弱智女 事后给其几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09:41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昨日,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东坑村10名中老年男子,因多次强奸一名13岁的精神病患者,以强奸罪被判处徒刑。判决已生效,涉案人员已陆续被送往外地监狱服刑。

  2004年5月8日中午12时许,犯罪嫌疑人吴某才在本村的修车店后面遇到林某,便以金钱为引诱,在修车店后面的树林内与林某发生性关系,后吴某才拿了3元钱给林某。十几天后,吴某才以同样的手段,在同样的地点再次与林某发生性关系,事后给了林某5元钱。

  2004年的8月到2005年的1月,被害人林某分别与其他的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犯罪嫌疑人有的给她3元,有的给5元,有的给2.5元,有的甚至给了一袋空的矿泉水瓶。

  林某怀孕后,此事才被其家人知道,并报案。据了解,林某事发时未满14周岁。经鉴定:林某属于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及无性自卫能力。

  7月19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东坑村10名中老年男子因多次强奸一名13岁的精神病患者,而被芗城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5年6个月到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目前尚有一人仍在逃。除一人上诉外,其他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N黄国华 真坚 庞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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