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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被众人追赶摔下高坡死亡 律师称居民无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0:18 温州新闻网

  孟女士被抢,好心邻居们帮助追赶劫匪,但众人并没有追上劫匪。几分钟后,一名男子被发现倒在小区内4米高的护坡墙下,并且昏迷不醒。民警赶到现场,从男子身上发现孟女士刚刚被抢的手机。虽然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这名涉嫌抢劫的男子在9月6日死亡。

  据办理此案的鞍山市工业派出所民警介绍,9月2日晚上8时许,孟女士给孩子买点东西后准备返回家中,孟女士快要进入楼门时,感觉发现一名男子在跟着自己。当孟女士走到
二、三楼之间的缓步台时,男子突然将其摁在地上,并用刀将其逼住:“我劫财不劫色。”随后,孟女士的手机被其抢走。孟女士趁其不备开始反抗。此时,楼上有人出来,男子站起来用刀逼住孟女士,威胁其下楼。

  两人下楼后,正在楼下的居民们看到这个异常的情况问:“你干啥呢?”“没啥事。”孟女士说。这时邻居们愣住了,他们明明看到孟身边的男子用刀逼着她。男子也一愣,趁这个工夫,孟女士突然一闪并大声喊道:“抢劫了……”

  持刀男子撒腿就跑,邻居们反应过来后立即追了上去。但是由于天色已晚,男子很快消失在黑夜中。

  居民们分成几组寻找男子,不一会儿,他们在4米高护坡墙下发现一名男子倒在地上,身体周围有血迹,已经昏迷。工业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在其身上发现孟女士被抢的手机。

  这名涉嫌抢劫的男子颅内出血,经抢救无效,于9月6日死亡。

  派出所民警说,这名40岁的犯罪嫌疑人,曾因盗窃、抢劫、强奸被判入狱,今年4月份才刚刚被释放。同时,经过核实,除了追赶这名男子之外,居民们并没有对其动手。

  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的刘海波律师表示,在这起事件中,居民们如果对嫌疑人没有造成人身伤害,而只是追捕行为,那么他们的行为并没有超过法律的限度,这应该是一起意外事件,居民们没有责任。(辽沈晚报 韩涛 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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