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少妇做发财梦狂骗7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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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0:32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一名年轻女子虚构事实并以高息为诱饵诈骗他人钱款74万元,用于炒股、打麻将、赌球,案发时所骗巨款已被她折腾得精光。昨天,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1971年4月出生的杨敏,中专文化,原是南京化学厂的一名职工,后下岗。2000年5月,杨敏与大她1岁的徐某结婚,婚后第二年,他们有了女儿。
2002年2月,她听说别人炒股发了财,杨敏就找到原单位的两位女同事,以丈夫公司急需周转资金为由向她们借钱,两位女同事于是借给她近20万元。 炒股失利后,自以为聪明的她又萌生了以“赌”致富的念头。她继续以同样的理由向他人借钱。岂料赌场上她又遭遇惨败。截至2003年11月,被告人杨敏虚构事实,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其同事及朋友等10人的人民币74万元。 债主不断上门要钱,作为丈夫的徐某感觉情况不妙,为了不使妻子拖累自己和女儿,关键时刻他决定抽身。 2003年11月27日,徐某和妻子杨敏通过民政机关协议离婚,各人债务由各人负责偿还,女儿由徐某负责抚养。 一听说徐某与杨敏离了婚,债主们一个个急得坐立不安,于是纷纷到公安机关报案,怎料到此时杨敏已经出逃。于是,债主们纷纷找到杨敏年迈的父母要人要钱。2004年的除夕夜,两位老人做好的年夜饭被前来讨债的人掀翻一地。 杨敏其实逃到了浙江临海,在那里靠做小生意为生。2004年11月24日,南京鼓楼警方根据线索,将其抓获归案。 杨敏归案后,警方调查发现杨敏所骗取的74万元已全被她花光。 今年6月30日,公诉机关就被告人杨敏涉嫌诈骗犯罪一案,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杨敏不承认骗了他人的钱,坚持认为是借了他人7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杨敏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骗取了被害人大量的钱款,并虚构了丈夫公司需要资金周转这一诈骗手段,致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被骗。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李自庆) (编辑 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