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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弟弟诈骗干姐姐4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1:04 乌鲁木齐晚报

  吴龙平时叫冯女士姐姐,一次,他趁冯女士不备将其带来的40万元从窗口扔出,下楼捡起后逃走。48小时后,钱还没有捂热,吴龙就被警方抓获归案。

  8月底,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吴龙有期徒刑11年。

  2004年12月初,吴龙对干姐姐冯女士谎称自己要和朋友合伙开一家大型超市,请求
冯女士借给他40万元现金以通过验资。2005年1月9日12时,冯女士带着装有40万元巨款的箱子来到了乌市北京南路一居民楼5楼吴龙的家中,准备当面将钱交给这个想干“大事”的干弟弟。吴龙对姐姐的如约到来,大喜过望,他假惺惺热情地招呼着这条上钩的“鱼儿”。寒暄几句之后,他从冯女士手中接过了钱箱,转身进了卧室向窗外看了看楼下,便将手中的钱箱朝楼下无人处扔了下去。吴龙回到客厅里,对吴女士谎称外面有人找他,要出去一下,下楼后他便将钱箱捡起逃离了现场。冯女士左等右等不见吴龙回来,方知自己的钱被这个干弟弟骗走了,便急忙打电话向警方报了案。

  当晚,吴龙找到了朋友王辉,借用王辉的身份证,二人次日一同到银行存入29.5万元。1月11日,一双手铐铐住了吴龙罪恶的双手。从作案到落网,他的这个黄粱美梦做了还不到48小时!警方将追回的全部赃款返还了冯女士。法院还以转移赃物罪判处王辉有期徒刑6个月。:(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孙红霞

  (来源:新疆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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