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法官李增亮重回审判法庭为群众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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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1:0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震平 通讯员 张娅)昨日,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全国模范法官李增亮病情康复,已重新走上审判工作岗位。 蓝田县法院法官李增亮1994年患右股骨头坏死症后,仍然默默忍受着病痛,始终带病坚持在审判第一线,忠实履行着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并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03年,李增亮病情恶化,不得不离开心爱的审判工作岗位,在各级组织的关怀下,
病愈后的李增亮一直积极要求重回工作岗位,为人民群众服务。经过院领导的同意,昨日,记者获悉,李增亮已重回民事审判法庭的工作岗位,受到了当地群众和同事的热情欢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