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7·2矿难新进展原县委副书记等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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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4:47 山西日报 | |||||||||
本报9月13日讯(记者赵向南实习生曲永飞) 今天,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宁武7·2矿难事故犯罪嫌疑人原县委副书记李天恩、原副县长李德生、原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连玉明和原煤炭工业局局长亢存焕滥用职权一案。忻州市14个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等约150人参加了旁听。犯罪嫌疑人李天恩、李德生在法警带领下,身着便服走上被告席。检察机关对两被告人进行了犯罪指控。指控称:李天恩和李德生在矿难发生后,在有关责任人提议瞒报事故死亡人数并具体策划时,没有予以制止,而是采取默认态度,同意按照虚假死亡人数上报
随后,检察机关出示了长达43页的主要证据。经控辩双方质证后,控辩双方进行了长达3个多小时的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结束,被告进行了最后陈述。李天恩说法律是无情的,但更是公正公平的;李德生说,希望组织给予悔过机会,从轻处理。 同日下午,忻州市人民法院对连玉明、亢存焕滥用职权一案也进行了公开审理。 在今天的审判活动中,法庭没有对4被告人进行宣判。法庭审判长说,将择日宣判。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