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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老汉心理失衡投毒毒倒24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8:1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 13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敬老院投毒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某,男,57岁,在揭阳市某敬老院生活期间,认为自己是残疾人,被院内其他老人歧视,由此心生不满。2005年2月13日,敬老院分配春节期间协助游客看管车辆收取的寄车款,陈某因独手,工作量较少,比其他人少分了40元,与院长吵架后便萌发投放农药报复该
院其他人的念头。次日早上6时许,陈将事先购买的甲胺磷投进敬老院厨房内的水缸中,致该院24位老人吃了用此水煮的早餐后集体中毒,其中被害人陈某心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人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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