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自学考试教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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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9:14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梁宗 陆一波)因销售盗版教材,上海先行考试书店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决赔偿教育部考试中心1万元。 1995年4月至2000年6月,教育部考试中心与《国际商法》等12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的主编签订委托合同,约定这12种教材的著作权归考试中心。2002年11月至2003年11月,先行考试书店先后从多家图书商购进盗版教材进行销售。教育部考试中心起诉到法
法院认为,先行书店对部分无经营资质的销售商疏于审查,购进盗版教材,应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但部分盗版教材,先行书店是通过合法渠道购进的,且这些盗版教材与正版教材差别不大、难以识别,对这部分盗版教材,先行书店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