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瘫痪女友千万巨款香港一妇人被以盗窃罪判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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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9:2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4日电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一名十五年前因严重车祸导致下身瘫痪的孤女,虽获赔偿一千五百万元作日后生活费,为方便理财,与最信任的监护人联名设银行户口存放巨款,奈何监护人受金钱蒙蔽,私自花光巨款炒楼令孤女无以为继,更将孤女弃于医院,十三日,该监护人因十三项盗窃罪,被判囚四年半。 照顾事主曹咏娱的社工郭同华指,被告邝凤珠十日前被定罪时,曹得悉后不但没有
四十七岁的事主现在由政府安排入住安老院,每月靠领取伤残津贴维生。暂委法官马汉璋判刑时,指案件非常恶劣,案发时事主行动不便,须坐轮椅,没有社交圈子,财政上及心理上都只能倚靠被告,然而被告却操控事主,在七年内把巨款转走,违反照顾者的诚信,为了一己私心,牺牲了事主的未来生活,对事主心理上及财政上造成极大极深的创伤。 法官又指被告最后把事主遗弃在医院,只留下轮椅及身分证,连通知社工也不屑去做,事主却仍期待被告回来;以她欺骗的款额之大、时间之长及事主所受的苦,决定判她监禁四年半。 法官指事主从来无意投机,她除了对当中两个海怡半岛物业知情外,其余七个物业及两个车位交易均一无所知,而被告虽非投资专家,却在短短四年内买卖共值五千四百万元的八个物业和两个车位,并把大量金钱自联名户口转到个人户口内,更不肯向事主展示联名户口的存折,只多次保证不会骗她。 法官批评被告只视事主车祸所得赔偿金为提款及买楼的最佳机遇,完全忽视事主,剥削事主权益,故裁定她十三项盗窃罪共九百三十万罪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