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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居民,大病小病都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0:07 沈阳晚报

  门诊救助,每人每年最高60元住院救助,每人每年最高3000元发生急病可先到就近医院急诊治疗一般情况到非定点医院不享受救助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实习生陈洋)今后,哪怕是得了不必住院的小病,城市特困居民也能享受到医疗救助了。9月13日,记者获悉,日前市政府转发了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同时不再执行去年《关于印发沈阳市城
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门诊治病也救助

  新实施的医疗救助政策,突破了“大病救助”的范围,对城市特困居民实行门诊和住院两种形式的医疗救助办法。

  需要医疗的特困居民首先进行门诊治疗,即先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并按规定比例享受限额救助。

  对有必要住院治疗的救助对象,按病情可到区级定点医院、市级定点医院和急诊住院三种情况进行治疗。具体办法为:经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认,可转入区级定点医院治疗,实行规定比例的限额救助。救助对象确需转入市级定点医院治疗的,救助对象先全额垫付资金,待出院后按相关程序享受规定比例的限额救助。急诊住院的患者,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期间的费用,救助对象先全额垫付资金,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享受规定比例的限额救助。

  自行到非定点医院的救助对象,无论门诊和住院均不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每人每年最高3000元

  此次被纳入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指城市低保户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门诊救助中,每人每年最高门诊救助金额为60元,家庭成员可以共享。门诊发生费用的30%个人承担,70%由医疗救助。住院救助中,每人每年最高住院救助金额为3000元,仅限本人住院享受。住院发生费用的40%由本人承担,60%由医疗救助。

  此外,救助对象还可以享受到医疗卫生机构的减免优惠:免收挂号费,在规定服务中准价格基础上减半收取诊察费,进行CT、MRI及彩色多普勒检查、住院治疗的床位费、手术治疗费在规定服务中准价格基础上按80%收取。

  每年年终,可根据救助资金的结余情况,对少数重病特困的居民实施进一步救助。

  据了解,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各安排预算资金2000万元,共计4000万元来确保救助的实施。民政、卫生、财政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县(市)将建立完善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救助资金全部用于救助对象。同时,卫生部门将确定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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