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中暑成了“植物人” “私了”未成厂方“断药” 有关部门维权支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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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0:53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果一报道 “救救我的丈夫!”来自四川的打工妹鲜玉香,昨天向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值班室反映,她丈夫刘福刚在前洲镇一家洗毛厂打工,一个月前在上班时发生中暑,至今躺在医院里神志不清,动弹不得。可洗毛厂已不肯支付医药费,并书面通知医院对她丈夫停止用药。小鲜哭诉,她丈夫今年才32岁,不该就这样等死。 鲜玉香反映,刘福刚来锡打工已3年,今年5月下旬应聘到前洲镇一家洗毛厂上班。洗
现在,她丈夫仍然像个植物人,神志不清,每天主要靠鼻孔插管“吃”东西。 记者在市三院病房16楼看到,刘福刚躺在39床上,睁着双眼,可怎么喊他都毫无反应。医务人员反映,刘福刚入院时为重度中暑,大脑受到严重损害,住院治疗1个多月,至今神志还不清楚。前不久,洗毛厂给医院发了函,表示不再支付患者的医药费。但病人现在就停止医疗是不行的,院方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继续给予部分用药,以保障患者维持生命。 昨天下午近4时,记者与洗毛厂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反映了刘福刚的病情和医疗需求。 对方称,花了钱能治好病人,厂里肯花钱。一个多月来,为抢救刘福刚厂里已花了6万多元医药费。但听说他的病已治不好了,何必把钱往水里扔。这名负责人认为,刘福刚不属于工伤事故,出了这样的事,应该自行负责。他说,厂里曾多次与他的家人商谈如何一次性解决这一问题,对方也同意“私了”,不料狮子大开口,要索赔20万元。其实,厂里最多只能给二三万元钱表示抚慰。 对这一中暑伤害事故的处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支招,由于厂方迟迟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刘福刚的家人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依法维权,“私了”是很难了断的。对于在工作中发生中暑的工伤认定,按规定,必须先经过职业病鉴定。具体办理途径是,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职业病鉴定,在被确认为职业病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