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年前祖坟被挖72岁老人讨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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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4:02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包头热线6986666消息 (记者 高青)“未经通知将祖坟迁走,我至今不知道祖先骨灰安放在何处?而现在手里有1953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也不知是否有效?将祖坟随便迁走是否应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这是包头市东河区一杨姓老人遇到的烦心事。 ★杨万福:不知情下迁走祖坟
据杨万福介绍,他的祖先系山西省五台县人,大约在200年前便从山西来到包头,子孙后代便在包头安家落户。为了处理好已故者的安置问题,早在200年以前便在包头市先明窑村附近老甲王沟东西部选了一块称心的坟地,占地1.5亩,从此以后祖辈老人便埋葬在那里。 1953年2月经包头市人民政府丈量、核实依法发给祖坟“土地房产所有证书”。记者看到了这张证书的复印件,上面写着“绥远省包头市土地房产所有证包市第1269号”。 2002年8月1日,东河区殡葬管理所出台《迁坟通告》,限坟地在一个月之内自行迁走,如逾期不迁按无主坟处理。通知下达没几天便有人强行将杨万福的祖坟平了,并在没有杨家当事人的监护下将埋在那里的五代祖先没有次序的记载,就连杨万福现也无法辨认。而骨灰至今放在何处杨万福搞不清。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东河区殡葬管理所不承认1953年包头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书,但也拿不出政策依据。今年72岁的杨万福为此事到处奔波,也多次找过有关部门讨说法,但至今未果。 ★殡葬管理所:已登报通知过 就此情况,记者8月24日上午来到包头市东河区殡葬管理所采访了该所的郄所长。他告诉记者:“我们当时已登报通知过,之后却无人与我们来探究此事,只是在当时迁坟时,有人用录像机录了过程,我们也不知是谁在录。这件事事先已下过文件,不同意者可以制止。” 之后,记者看到郄所长拿出了一份文件:经包头市东河区政府批准,同意将先明窑子村墙内的汉族坟,限在2002年10月10日-11月10日全部自行迁出,如逾期不迁,按无主坟处理。《迁坟通告》落款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2002年10月10日。 郄所长讲:“这件事对方从一开始迁坟就没与我们联系过,如有什么事大家可以协商,按规定到期不来我们就迁。而他的那张土地证已作废,那个证件已换过一次。何况现土地已归国有或集体所有,并不归个人。当时迁坟的日期也故意定在农历十月初一,这是民间上坟的日子,这个时间人们也都知道,也便于迁坟。当时共迁了27座坟,有3户人家自行迁走。按相关规定,自己迁每座补偿300元,让我们迁就用这300元雇人迁。现他们家的祖先骨灰已统一安排好,至于先后顺序绝对没弄错,迁坟时都按先后次序拍了照片,现在的新坟地址已安排好,可他们一直也未与我们协商此事。” 随后,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局的一位负责人,他讲:“原来土地是私有的,土改以后私有土地都变成国有或集体的,这个证件已经无效了,但也不是一纸空文。” 最后,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严律师,他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只能去土地部门协商解决。土改后土地由所有权变成使用权。1953年法律也不健全。若想补偿只能政策调整,不过几率很小。”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