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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装方也能索要装修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5:32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张少琼报道近日,黄先生致电本报,他以私人名义给一酒店装修,装修完后,酒店装修款却追不回来,酒店方面表明他以私人名义装修在法律上并未合法,他很疑惑,自己能追回装修款吗?

  记者采访了广东新东方律师事务所陈律师,她说,法律明文规定要有取得资质的装修公司方可进行装修,如以私人名义进行装修则是无效,因是双方协议的基础上进行,说明酒
店方面也有过错。无效就表示要恢复到原状,但该私装方又付出了劳动成本,故法院处理一般都会要求得益方折价补偿。私装方如想以法律途径追回装修款,一方面要证明与酒店存在劳动关系,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均可作为依据。

  作者:本报记者张少琼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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