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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环境安全谁负责?一顾客做美容遗失项链引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5:32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刘旭灿实习生蒋予昕报道近日,本报接到读者李俊女士投诉,称其在深圳市皇家女子俱乐部做美容时遗失了一条白金钻石项链。

  李女士说:“我周六下午与女儿到皇家女子俱乐部做美容护理,躺下后,替我做美容的美容师询问我,是否可以摘掉项链,在我允许后,美容师把项链摘下,但并未告诉我项链放在何处。”

  李女士回家后一直睡到次日中午,起床后才发现自己的项链没戴在脖子上,于是马上打电话去美容院询问。“替我做脸部护理的美容师在电话里承认了。我听了心情稍微安定下来,于是继续等待。”

  周日晚上8时30分,李女士和丈夫一起来到皇家女子俱乐部,见到了该俱乐部的总经理、客服部主管、美容部主管以及当时替李女士和女儿做美容的两位美容师。为李女士女儿做美容的美容师肯定地说,她当时在替李女士吹头发时并没有看见她佩带任何项链。对此说法,李女士非常生气:“居然连为我做脸部护理的美容师也改口说,当时并没有帮我取下项链!”

  接到李女士投诉后的第二天,记者打电话给皇家女子俱乐部的负责人杜先生,他说已经了解此事,但拒绝跟记者叙述事情经过,让记者联系公司办公室主任韩女士。

  接到记者的电话,韩女士表示,李女士没有证据证明项链是在皇家女子俱乐部丢失的,她在项链丢失了十几个小时后才提出来,不可信。韩女士告诉记者,工作人员已经在美容院内桌子上、地上、洗脸池下水道等处查看,均未发现项链。韩女士最后说:“肯定不是在我们这里丢的,我们的美容师没有看见。”韩女士表示,她相信美容院的美容师不会私拿客人物品,并说:“(问题是,现在)项链是否遗失,在哪里遗失,也不知道。”韩女士一再向记者强调:“如果你们要报道,要跟我们打招呼。”

  俱乐部美容部主管王女士告诉记者,接到李女士的投诉后,他们也很重视,反复询问了当时给李女士和她女儿做护理的美容师,但两位美容师都说确实没注意到李女士当时戴有项链。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另一家美容院做美容时,也曾发生过摘下项链忘记戴回的事情,但事后回去美容院,那里的美容师帮她妥善保管项链并还给她。

  李女士表示,对皇家女子俱乐部处理事情的方式非常失望,对该俱乐部失去了信任,感到没有安全感,以后不会再去那里做美容了。

  消费环境安全是日渐被广大消费者关注的一个问题,这其中包括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类似李女士这样在消费时遗失物品的事,商家到底该不该负责?对此,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林先生指出,消费场所有责任保护消费者的私人物品的安全。

  市民们务必知晓:消费场所有责任保护消费者的私人物品的安全。本报记者陈玉摄影

  作者:本报记者刘旭灿实习生蒋予昕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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