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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幼儿园教师和幼童的案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6:59 北方新报

  新华社

  新华社消息

  轰动京城一时的北新幼儿园教师、幼童被杀案案犯付贺功,经审理发现,他竟然是一个数案在身的累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强奸罪
、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付贺功死刑。

  2004年10月21日2时许,31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付贺功在北京市东城区北新幼儿园内行窃时,被该园正在值班的一位女教师发现,付贺功抓起幼儿园内的灭火器猛砸女教师的头、面部数下,女教师当场昏迷。付贺功并未就此罢休,在将昏迷的女教师强奸后,用棉被捂住女教师面部,致使女教师窒息死亡。此时,寄宿在北新幼儿园的5岁幼童李某被惊醒,付贺功再次用灭火器将李某砸死。行凶后,付贺功抢走北新幼儿园DVD机、VCD机、自行车及人民币等财物共计570余元。

  (李京华)(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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