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共建新房,分手闹起争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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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7:24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恋人分手,女方家老宅基地上新建房到底是谁所盖?两家人为一套新建房屋闹上法庭。 黎金与解玲原是同组村民,1997年两人建立恋爱关系。次年,黎金和父亲为婚后住房与解玲及其父亲达成协议,由黎金及其父亲负责在解家老宅基地上建房,解家人自己将老房拆除,并少量补贴建房费用。房屋建好后,解家人实际居住在内。2005年,黎金与解玲分手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房屋系原告为结婚所建住房,有证人证言及建材票据证实。现在黎金与解玲解除恋爱关系,房屋应当予以返还,但综合实际情况不宜返还原物,应折价返还。原告主张72000元没有相关证据证实,不予采信。房屋建设时,价值为45000元,考虑到被告实际提供劳务,被告实际应当返还原告35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陈曦 实习记者 叶子青 (编辑 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