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值班捡包不还被判职务侵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0:3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近日,河南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因为他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2005年2月2日晚22时许,闫某一人在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雅香楼菜馆一楼大厅值班,当其他服务员全部下班后,他发现吧台酒柜上有一个女式背包,遂将此包打开,包内有CD机一部,黑色长方形钱夹一个,中国商业银行银联卡一张、中国银行银联卡一张、中国建设银
行银联卡一张以及身份证一张。等到晚12时交班后,闫某将包内的CD机、钱包、三张银行卡、身份证装在自己的口袋里,在记住身份证上面事主的出生年月日后,将身份证扔到路边的垃圾桶里。2月3日上午8时许,闫某在自动取款机取出现金计5500元,据为己有。(朱延平牛同奎范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