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是“三高”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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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5:10 时代商报 | |||||||||
据新华社青岛9月13日电中秋将至,商场内各式月饼令人目不暇接。青岛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05年第9号消费警示:月饼是“三高”食品,消费者应适量消费。 由于月饼是高糖、高油、高脂肪的“三高”食品,幼儿、老年人、肥胖者、胆囊炎、肠胃炎患者、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患者、久病初愈者应少食。而食用月饼后,最好喝点绿茶或白开水,以有助于消化。
购买月饼时还要做到“四要”。一要看包装。月饼的包装必须具备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保存条件等;二要选厂家。应选择一些规模比较大、且有一定信誉的生产厂家和商场酒店购买,对散装月饼需慎重选择,尽可能不去批发市场或小店选购散装月饼;三要留票据。消费者购买月饼后应向商家索要并保留发票等凭证;四要重维权。如果发现月饼质量有问题,可以带样品到消协、工商部门或卫生监督部门投诉。 又讯工商部门同日提醒消费者,购买月饼应首选纸质包装盒,对木盒装的月饼,如发现包装盒表面有呛鼻气味、刺眼的感觉或内包装有破损现象,尽量不要购买。(来源:时代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