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纷纷致电声援保护民居别打花园洋房歪主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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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7:3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批的是“公益”,干的是“商服”———马家沟河畔花园洋房将变酒吧》一文见报后,本报编辑部接到许多读者打来的电话,对哈尔滨最后的花园洋房群落的命运表示关切。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常怀生说:“对于列入保护的建筑,任何单位、个人都应无条件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即《哈尔滨市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条例》。任何一个决策,
记者电话采访了哈尔滨城市规划局名城处处长赵阳,她对目前这批花园洋房即将改变使用性质一事并不了解。但她指出,既然已将其列入保护建筑,再对其有任何举动都应首先通知名城处,而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部门将此事知会该处。而规划处黄处长介绍,当时批的是一个拆迁范围,保留历史建筑,拆除和城市景观不协调的建筑。南岗区政府将其定为休闲用途,规划处批的是公共建筑用地。她还说,现有已定保护的建筑的用途是由政府和现房主协商,但房主不同意卖房。 记者为此拨通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的电话,一位负责人说,快餐店、酒吧、咖啡屋当然是经营性的,和“公益事业”无关。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时,也要严格依法办事,不能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 截至记者发稿前,又接到同兴街居民打来的电话,在12日晚,南岗区一位负责人挨家挨户通知:这条街的房子已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四级危房,如不搬出,就报市里按危房处理,全部拆除、灭籍。但13日晚南岗区又来人把发给各家的《房屋租赁协议书》和《优惠政策》收回。 (黑龙江日报) 作者:曾一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