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爱溜达,两年多捡到100多件失物,总是想方设法还给失主 老翁有个本专记捡啥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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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8:11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在火车站东拾到一个女包,在15中操场东北角拾到钱包一个……”这些都是写在一本《捡拾证件记录》里的。这个记录本的主人是住在西岗区日新街道平等社区75岁的程振萱大爷。昨天,程大爷把这本记录本拿给记者看,“这是我从2003年到现在捡拾东西的记录,后来我都通过各种方式让这些东西回到了失主手里。” 程大爷对记者说:“前不久我出去溜达时,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学生证、身份证、英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等,一看就知道是个学生的钱包。我马上根据学生证打电话给学校,可因为当时是在暑假,学校也联系不上这个学生。我想到身份证上有家庭住址,就写了一封信寄去孩子家。几天后,孩子的父亲就来取走了东西,我这时才松了口气。” 据程大爷介绍,他有个习惯,就是愿意到处溜达。据他统计,两年多时间里,他共计捡到了100多件失物。捡到的物品中大多是钱包,而且大部分是外地人的。程大爷分析,很可能是小偷偷钱包后,把有价值的钱物据为己有,各种卡或证件连同包扔到偏僻处。 程大爷说,捡的物品多了,为了防止遗忘,他就专门用一个本子把捡的过程或物品的件数名称记上。这是为了通知失主来拿时,好当面给失主清点清楚。每找到一个失主,程大爷就会用红笔在后面做一个标记,代表一个“任务”完成了。没事时,程大爷翻看这个本子,发现红色标记越来越多,也感到非常欣慰。 图片说明:本里记着程大爷每次捡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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